各处室、二级院部、职教中心、技校校区:
现将《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更新内容多,任务重,各牵头部门要立即启动本部门承担的工作,配合部门要积极协作,确保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陕教信办〔2024〕20号)文件精神,结合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视频会要求,全面推进教育统计现代化改革,依法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为学院和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新修订完善的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调查制度的指标内涵,抓好贯彻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系统掌握学院各类数据,如实反映学院教育事业发展水平,为学院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真实数据资料。
三、基本原则
(一)责任到人原则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负责人为本次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本次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准确,按要求准时提交。
(二)数据真实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客观、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误报。
四、数据统计任务分工及相关说明
(一)数据统计任务分工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下发的高等教育学校统计报表涉及的内容,党政办做好指标说明,并将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分解到各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要确定一名兼职统计信息员,按照要求如实填报后报党政办,党政办完成数据录入、汇总、校验、报表生成与上报工作。(见附件1任务分解表)
(二)指标、填表说明
本次统计数据的区间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1日,统计截止时点为2024年10月20日。
各部门根据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数据填报工作。对于较上一年度上下浮动超过10%的数据,需进行解释说明。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9月30日18:00前,由党政办负责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至相关部门。
(二)9月30日—10月20日,由党政办负责将统计报表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至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内容采集数据,完成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
(三)10月20日17:30前,各相关部门报表填报工作人员将签字盖章纸质版数据报党政办秘书科。
(四)10月21日—10月25日,党政办进行系统录入、数据汇总、审查及校验。
(五)10月25日—28日,党政办打印报表,上报院长办公会审阅核准。
(六)10月30日前,党政办按时将统计报表报省教育厅,完成学院的数据填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我院2024年统计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今年教育事业统计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部门要在学院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本部门的统计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主要内容》中的高等教育部分的指标内涵(详见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认真细致,扎实高效,完成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的汇总与上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各项调查制度的指标内涵。一是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分析数据的关联性和逻辑性,避免和杜绝各类“数据打架”等情况发生。二是要注重数据的科学性。本年填报的数据要参照上年的数据,保持数据的连续性。比如一些办学硬指标不能少于上年的填报数据,还有一些数据按照办学的要求要按照一定比例逐年递增。三是要注重数据的一致性。
(三)各部门要按照数据填报分工情况,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数据填报工作。实行“谁填报,谁负责”工作机制,必要时要对所填报的数据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对数据报表内容要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后报送党政办。
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采集的原始数据自行保留,备份存档。对有关数据统计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党政办秘书科。联系人:郑玮,联系电话:2033818。
附件:2024年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分解表